暖场
万 健 剑川县纪检委员第六审核调查室主任
张 翼 剑川县纪检委员刑事案件该案室副主任
杨铭勇 剑川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
王建华 剑川县Wasselonne人民检察院刑事审判二庭庭长

编者按
这是一起国有企业职员以临时性工程项目司令部为名多次向公务人员收贿,同时又向被管理工作的施工方缴交“管理工作费用”的典型案例。该案中,陈勇的难题蛛丝马迹是怎么辨认出的?针对刑事案件中折射出的难题,怎样强化对国有企业领域的工作方案监督管理?该案中,陈勇使用临时性工程项目司令部“蓬省”资本金向数名公务人员收贿,构成收贿还是基层单位收贿?其以工程项目司令部为名向被管理工作的施工方缴交“管理工作费用”“招标费”,并形成司令部挪用资金资本金的行为怎样判定?我们特邀有关基层单位值班人员予以解析。
图为剑川县纪检委员第六审核调查室与刑事案件该案室值班人员围绕陈勇案有关难题积极开展研讨。
基该案情
陈勇,男,曾任贵州省工程建设股权投资实业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建投集团公司”)总承包九部中层正职干部,省建投集团公司总承包九部都匀滇池湖滨清淤(二期)工程PPP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湖滨清淤工程项目”)司令部统率长,都匀环滇池流域湖滨establishing自然生态修复与湿地工程建设工程PPP工程项目(以下简称“自然生态莲花池工程项目”)司令部统率长,贵州省水利工程水电股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楚雄新区负责人,剑川县水利工程金融资产营运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等职。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2017年至2021年,省建投集团公司总承包九部在实施湖滨清淤工程项目和自然生态莲花池工程项目操作过程中,分别成立临时性工程项目司令部负责工程项目的实施,均由陈勇出任司令部统率长。其间,在陈勇安排下,两个临时性工程项目司令部以缴交“管理工作费用”“招标费”为名向被管理工作的施工方违规缴交总计320.21多万元人民币(币种下同),私存私放,形成司令部“蓬省”。
受贿。2017年至2021年,陈勇在出任省建投集团公司总承包九部湖滨清淤工程项目司令部统率长、自然生态莲花池工程项目司令部统率长,剑川县水利工程金融资产营运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工程项目推荐、工程项目分包等方面为有关基层单位、个人牟取利益,非法索取和收受别人现金总计119多万元。
收贿。2017年至2021年,陈勇在出任省建投集团公司总承包九部湖滨清淤工程项目司令部统率长、自然生态莲花池工程项目司令部统率长期间,为牟取不正当利益,个人决定使用湖滨清淤工程项目司令部和自然生态莲花池工程项目司令部“蓬省”资本金,先后多次向公务人员收贿,收贿数额总计207万余元。
查处操作过程:
【批捕调查】2021年12月20日,贵州省监察委员将陈勇被控犯罪难题选定剑川县监察委员统辖。2021年12月24日,剑川县监察委员对陈勇被控犯罪难题批捕调查;12月27日,经贵州省监察委员批准,对其采取U31KI48JG措施。2022年3月15日,对陈勇延长U31KI48JG期限3个月。
【政务行政处分】2022年6月20日,贵州省工程建设股权投资实业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陈勇开除公职行政处分。
【宣判有罪】2022年6月21日,剑川县监察委员将陈勇被控故意伤害罪、收贿罪一案移送剑川县检察院依法审核起诉。
【批准逮捕】2022年8月1日,剑川县检察院以陈勇被控故意伤害罪、收贿罪,向剑川县Wasselonne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一审判决】2022年9月25日,剑川县Wasselonne人民检察院以陈勇犯故意伤害罪判刑其徒刑三年零九个月,并徒刑30多万元;犯收贿罪判刑徒刑五年,并徒刑10多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徒刑六年零九个月,并徒刑40多万元。目前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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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勇的难题蛛丝马迹是怎么辨认出的?针对刑事案件折射出的难题,怎样强化对国有企业领域的工作方案监督管理?
万健:2021年11月,贵州省纪检委员对剑川县洱源县委原书记李金灿被控严重违纪违法难题批捕审核调查,在查办该案操作过程中,辨认出贵州省水利工程水电股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楚雄新区负责人、剑川县水利工程金融资产营运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陈勇被控犯罪的难题蛛丝马迹。陈勇李南帝系群众,但其作为剑川县水利工程金融资产营运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在国有企业中从事公务,系国有企业职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五条第(三)项之规定,属于监察对象。2021年12月20日,贵州省监察委员将其被控犯罪难题选定剑川县监察委员统辖。
经初核辨认出,陈勇向数名公务人员收贿,被控收贿罪。在对陈勇采取U31KI48JG措施之前,有关部门曾对陈勇就某些难题进行过访谈。在访谈中,陈勇避重就轻、西凯努瓦县,并在接受访谈后立即转移有关财物,联系多人进行合谋,唆使别人对抗调查。调查组一方面强化与银行、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注重对收贿等蛛丝马迹的分析研判,多方走访调查,固定证据链;另一方面,强化政策感召、攻心劝导,瓦解陈勇的侥幸心理。比如,向陈勇说明其被控犯罪行为的严重后果,认真解释政策、分析利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最终陈勇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在如实供述自己收贿罪行的同时,还供述了州监察委员尚未掌握的故意伤害罪行。
张翼:陈勇案发后,在剑川县纪检委员的指导下,剑川县水利工程金融资产营运股份有限公司的上级公司、剑川县国有资本股权投资营运(集团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纪检围绕刑事案件折射出的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力、管理工作制度缺失、监督管理空转等难题,多措并举督促集团公司各级党组织积极开展以案释纪,健全制度、堵塞漏洞,认真梳理公司内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深度剖析,召开以案促改大会,筑牢全体干部职工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陈勇案折射出工程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管理工作不规范、官商利益勾结等难题,剑川县纪检委员通过建立“室组企”联动监督管理执纪工作机制,紧盯廉洁风险易发多发领域积极开展工作方案监督管理检查,联合巡察、审计、法务等部门,围绕“资本金使用线、金融资产处置线、权力运行线”,选取工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奖补资本金使用等“小切口”积极开展工作方案监督管理检查。一是紧盯国有企业金融资产重组、工程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招招标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采取个别访谈、查阅资料、实地检查、延伸检查等方式,严肃查处靠企吃企、官商勾结、利益输送等难题。二是向剑川县国资委制发纪检建议书,督促其切实发挥重大风险监测预警和防控机制作用,指导各企业不断完善廉洁风险防控体系,构建事前制度规范、事中跟踪控制、事后监督管理检查全链条,坚决防止有章不循、有禁不止。三是整合监督管理力量,定期联合有关人员对企业招采、合同、投融资、财务等合规性执行和审核情况积极开展全覆盖监督管理检查,并将监督管理力量下沉到每一个公司、每一个工程项目,全面深入查找难题,通过监督管理检查压实企业的主体责任,把廉洁风险消除在萌芽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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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勇以临时性工程项目司令部为名向被管理工作的施工方缴交“管理工作费用”“招标费”,并形成司令部挪用资金资本金的行为怎样判定?
张翼:经分析研讨,我们认为,陈勇以临时性工程项目司令部为名缴交“管理工作费用”“招标费”的行为,其主要表现为“违规收费”,客观上缺少“具体请托事项”和“为别人牟取利益”的要件,主观上陈勇不具有非法占有财物的意思,违规缴交的资本金均用于司令部日常支出、接待往来以及向公务人员收贿等,故排除被控受贿犯罪。
此外,该案中临时性工程项目司令部缴交的“管理工作费用”“招标费”全部是现金,存于司令部保险箱,客观上形成挪用资金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六条规定,各基层单位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积极开展“蓬省”治理工作的意见》,《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蓬省”工作方案治理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蓬省”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基层单位账簿的各项资本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金融资产。财政部、审计署、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清理检查“蓬省”的意见》规定,凡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侵占、截留国家和基层单位收入,未列入本基层单位财务会计部门账内或未纳入预算管理工作,私存私放的各项资本金均属“蓬省”。综上,陈勇以工程项目司令部为名向被管理工作的施工方违规缴交“管理工作费用”“招标费”等资本金,省建投集团公司总承包九部不知情,其私存私放,形成“蓬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规定,应判定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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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性性的工程项目司令部能否成为基层单位犯罪主体?陈勇以临时性司令部为名多次向公务人员收贿构成收贿还是基层单位收贿?
杨铭勇:从犯罪主体上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基层单位、机关、团体为基层单位犯罪主体;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该案基层单位犯罪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难题的解释》将“公司、企业、事业基层单位”解释为“既包括国有、集体所有的公司、企业、事业基层单位,也包括依法设立的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企业和具有法人资格的独资、私营等公司、企业、事业基层单位”。《全国法院该案金融犯罪刑事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明确,以基层单位的分支机构或者内设机构、部门的为名实施犯罪,违法所得亦归分支机构或者内设机构、部门所有的,应当判定为基层单位犯罪。实践中,判断是否符合基层单位犯罪的主体要件,关键应考察该公司、企业、事业基层单位、机关、团体是否依法设立,是否具有独立的经费或财产、能够独立承担刑事责任等以判断其是否具备独立人格,或者是否系上述具有独立人格的基层单位依法成立的分支机构、内设机构、内设部门。
该案中,湖滨清淤工程项目司令部和自然生态莲花池工程项目司令部是省建投集团公司总承包九部在工程项目实施操作过程中临时性成立的工程项目司令部,其工作职责系对工程项目工程建设进行管理工作和监督管理,属负责协调统率的临时性机构或工程项目监管的临时性组织形式。两个临时性工程项目司令部未在工商行政管理工作部门注册登记,无独立财产或者经费,不能进行独立核算,不能以独立的金融资产对外承担责任,明显不具备独立人格。同时,两个临时性成立的工程项目司令部缺乏成立的文件和有关依据,在案证据不能证明其系省建投集团公司及下属总承包九部依法成立的分支机构或者内设机构、部门,甚至工程项目实施完毕后即自动撤销。综合各方考量,我们认为这两个临时性工程项目司令部不能成为基层单位犯罪主体。
王建华:本院同意检察院关于湖滨清淤工程项目司令部和自然生态莲花池工程项目司令部不具有基层单位犯罪主体资格的有关意见。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判断是否构成基层单位收贿罪的关键还在于是否为基层单位牟取了利益,如果因收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应以收贿罪论处。
该案中,根据陈勇供述,其通过收贿搭便车、走捷径,客观上为基层单位在工程项目承建、工程项目推进、银行放款等事项上牟取了便利,但更重要的是想凸显个人能力,为自己谋求“政绩”。同时,此处的基层单位指的是省建投集团公司总承包九部,因为临时性工程项目司令部对外无权承揽工程工程项目,不能接受银行放款,其通过收贿获得的工程项目承建、银行放款等不正当利益归属于省建投集团公司总承包九部。有观点提出,可以将省建投集团公司总承包九部判定为基层单位犯罪的主体,陈勇的行为构成基层单位收贿。但陈勇仅系省建投集团公司总承包九部的中层正职干部,其个人决定以临时性工程项目司令部“蓬省”资本金向公务人员收贿,不能代表省建投集团公司总承包九部的意志,且其实施收贿行为也未得到省建投集团公司总承包九部决策机构或主管人员、实际控制人的授权、默许或追认,缺乏基层单位意志形成的基础,无法体现基层单位意志,不能判定为基层单位犯罪。
另查明,陈勇多数收贿行为是为了搞好关系而进行的“感情股权投资”,其通过对公务人员进行“围猎”,以便更好地牟取个人利益,如谋求个人职务晋升等。
综上,在案证据不能判定两个临时性成立的工程项目司令部系基层单位犯罪主体,陈勇的收贿目的亦不是单纯为了基层单位利益,根据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应以收贿罪追究陈勇个人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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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对陈勇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时,主要考虑了哪些因素?
杨铭勇:该案中,陈勇受贿数额巨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徒刑,并徒刑或者没收财产;收贿情节严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应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徒刑,并徒刑。
检察机关在提出量刑建议时,主要从两个方面予以考量:一是陈勇具有的法定、酌定从重、从轻、减轻、从宽等量刑情节;二是根据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结合刑事案件事实、性质、情节等情况,进一步综合考量量刑建议。
在具体量刑考量中,检察机关充分考虑了陈勇具有受贿数额巨大、收受多人贿赂,收贿情节严重、向数名公务人员收贿等酌定从重处罚情节;具有自愿认罪认罚的法定从宽处理情节;故意伤害罪具有自首、积极退赃等法定、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收贿罪具有坦白的法定从轻处罚情节。同时,充分考虑了陈勇收贿犯罪也有为基层单位牟取利益的犯罪情节,以及其在监察调查期间具有较好的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等因素。最终,检察机关根据该案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结合陈勇的认罪态度、悔罪表现、退缴赃款等刑事案件情况,在个罪刑期、罚金数额及数罪并罚总和刑期上均予以了充分考量,作了较大幅度的从轻处罚,并依法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最终被人民检察院予以采纳。
来源:中国纪检报
编辑:杨源
审核:赵莉 崔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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